2018-01-10 15:34

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前年以「遏制匪播」任務中止為由,要求中廣換照時,應附帶繳回旗下的「音樂網」與「寶島網」2頻率,中廣不滿換照還有附加條款,提告要求撤銷,10日開庭,主張行政院要求NCC應「通盤檢討」,NCC卻未照做,違反義務;NCC代表則回應,「通盤檢討」非必要因素,處分是依據「綜合考量」而做,雙方無交集。

中廣等數家廣播電台原負有「遏制匪播」任務,後因時代變遷而中止任務,NCC為了索回頻道,特別在國民黨把中廣賣給趙少康時,註記日後將會收回「音樂網」與「寶島網」才予以放行,當年中廣還特地為此訴願,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要求NCC應「通盤檢討」。

2016年中廣申請換照,NCC要求附加繳回兩頻道才給換照,中廣認為NCC有針對性,提告要求撤銷附加條款。

中廣律師表示,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要求NCC「通盤檢討」,當時負有「遏制匪播」的電台達5、6間,NCC現卻只收回中廣的頻率,站不住腳,且廣播頻譜應平均分配,但現有公營電台達7成,NCC還要從民間業者手中收回兩頻率,供「客委會」與「原民會」使用,顯有不均情形。

NCC代表則說,換照處分是依據「廣電法」8條與「遏制匪播」任務中止所做,電台頻率應求普遍均衡,中廣現已無任務,政府無需特許頻率,基於「綜合考量」,換照要求附加繳回2網頻率並無問題;至於訴願決定載明的「通盤檢討」,則無拘束力。

法官表示,看不出NCC是依照那些依據做成處分,要求NCC先釐清處分究竟是「通盤檢討」或是「綜合考量」。

法官解釋,若是「通盤檢討」,NCC須說明為何只單獨收回中廣2網頻率,未一併檢討其它負「遏制匪播」任務的電台;若是「綜合考量」,NCC應拿出會議記錄、函文等客觀資料佐證,說明處分是依照哪些程序與背景所做。

NCC代表當庭無法說明,要求下次開庭前以書面陳報,法官給予2個月準備,諭知3月7日再開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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